團購賣食品要不要登錄:先分你是哪一種
要不要做食品業者登錄,取決於你在這筆買賣裡是哪個角色,不是取決於你賣的東西是不是食品。在團購怎麼做那一頁,我們把利潤分成價差制與抽成制;登錄這件事也順著同一條線分: 沒有價差、只是代收代付的人,跟賺價差、自己當賣方的人,在稅法與食安法裡是兩種身分。 第三種人是自己進貨再拆開分裝的,他除了賣,還多了「包裝」這個行為,責任又多一層。
| 情境 | 你在買賣裡的角色 | 稅籍 | 食品業者登錄與標示 |
|---|---|---|---|
| 純揪團,不賺價差 | 代收代付,團員付的錢與廠商收的錢相同 | 沒有營業行為,一般不需要稅籍 | 不在公告範圍;包裝標示與保險都是廠商的 |
| 賺價差,廠商代發 | 你是賣方,貨不經你手 | 當月銷售達 10 萬元要辦稅籍登記 | 辦了稅籍就落入「販售業」應登錄範圍;包裝標示是廠商的,你的貼文由你負責 |
| 自己進貨、拆開分裝 | 你是賣方,也是最後一個碰包裝的人 | 同上 | 除了販售,還多了「包裝」這個行為;分裝後的標示是你貼的,登錄類別要跟衛生局確認 |
「不賺價差」的定義要抓緊:團員付給你的錢,跟你付給廠商的錢一樣,中間沒有留下任何差額。 廠商用「送你幾包」當回饋、或是團員的錢先進你的帳戶再一次付給廠商,前者已經有對價,後者是代收代付但金流在你身上, 這兩種都比純揪團多一點灰色。表格是判斷的起點,落在灰色帶的人直接問國稅局與衛生局,比在社團裡問可靠。
我們每個月收到幾封想開團的信,把問到登錄的那些攤開看,三種情況都有,但最常見的誤會是第二種以為自己是第一種: 信的第一段寫「我只是幫朋友團」,同一封信的下一段問的是「批發價多少」。有價差就不是幫朋友團。 我們回信的做法是先把上面那張表貼回去,請對方自己對號,再談合作方式;對號之後大約一半的人會回來說「那我先去辦稅籍」, 另一半改成純揪團,由我們直接開單給每一位團員。兩種我們都接,差別只在誰是賣方。
哪些食品業者依規定要登錄:稅籍登記是分水嶺
依衛福部公告「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、規模及實施日期」(最近一次修正 2021 年 4 月 28 日,查證日 2026-09-23),販售業要登錄的是三種人,個人團購主看的是第二種。法源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8 條第 3 項:「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,應向中央或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登錄,始得營業。」 公告用的是正面表列,把誰要登錄一項一項寫出來;沒有一條叫「免登錄」,不在表列裡的人就是不在範圍內。
- 具工廠登記、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的販售業:新辦登記者自 2014 年 10 月 16 日起實施,既有業者自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起。 有開公司行號在賣食品的,全部在這一層。
- 其他販售業:辦理稅籍登記者,或經地方經建主管機關許可營業的攤(鋪)位使用人及攤販:新辦者自 2015 年 9 月 18 日起,既有者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。 沒有公司行號、只有一個稅籍編號的個人網路賣家與團購主,落在這一層。
- 辦理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並取得登記證的農民或農民團體:自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告日起實施。這一層是給產地端的,團購主用不到。
把第二層讀反過來就是答案:沒有稅籍登記、沒有商業登記、不是攤販,公告沒有把你列進去。 這是「不在範圍內」,不是「有豁免」,兩者差別在於你的狀態一變(當月賣到起徵點、去辦了稅籍)就進範圍,不需要另一道公告。 製造、加工業的結構跟販售業一樣,也是「具工廠、商業或公司登記者」與「辦理稅籍登記者」兩層,稅籍登記者自 2015 年 9 月 18 日起實施。
登錄的細節由食品業者登錄辦法規定,全國法規資料庫上的版本最近一次修正是 2026 年 1 月 5 日, 第 4 條關於各產業別應登錄事項的部分條目自 2026 年 7 月 1 日施行。辦法第 3 條寫的是以書面或電子憑證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、縣市主管機關申請, 所以實際受理與審核你資料的是所在地衛生局,不是食藥署。
非登不可怎麼填:販售業的文字步驟
販售業的登錄在食藥署的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上做,平台通稱「非登不可」,流程是登入、選產業類別、填五類資料、送出等衛生局審核、取得登錄字號。下面是文字步驟,不放操作截圖:平台介面每隔一段時間會更新,截圖過期比沒有更糟;辦法第 4 條列的欄位名稱(2026 年 1 月 5 日修正版)才是不會變的。
1、準備憑證
三選一:工商憑證(有公司行號的人)、自然人憑證、已在健保署註冊的健保卡。宜蘭縣與臺中市衛生局的說明頁都列了這三種。 個人團購主沒有工商憑證,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就可以。健保卡要先在健保署網站完成註冊,這一步很多人卡住,因為它跟平台是兩個系統。
2、選產業類別
平台分製造及加工業、餐飲業、輸入業、販售業、物流業。賺價差但貨由廠商代發的團購主,選販售業。 有分裝行為的人,類別依實際營業行為勾選,同時有兩種以上營業模式的,各類別都要勾, 這一題不要自己猜,開辦前打給所在地衛生局,把你的作法講一遍,讓他們告訴你勾哪些。
3、填五類資料
販售業要填的資料,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 4 條列了五項:
| 欄位 | 填什麼 |
|---|---|
| 填報人基本資料 | 負責填的人是誰、聯絡方式。可以是老闆本人,也可以指定一位員工。 |
| 食品業者基本資料 | 名稱、統一編號或稅籍編號、地址、負責人。用什麼憑證登入,就對應到哪一種身分。 |
| 產品資訊 | 賣哪些類別的食品。團購主填自己實際在賣的品類就好,不用把廠商整條產品線抄進去。 |
| 倉儲場所資料 | 貨放在哪裡。代發模式下貨不經你手,這一欄依平台指引填寫;自己分裝的人要填實際放貨的地點。 |
| 其他販售說明 | 販售方式,網路、實體或兩者。團購主多半是網路,填的時候把社群或網站寫進去。 |
製造及加工業要多填產品責任保險資料、工廠登記資料、工廠場所基本資料、委託代工情形、製造產品資訊;販售業沒有這幾欄。 這就是代發與自己分裝在登錄工作量上的差別:前者填五類,後者可能要準備保單與場所資料。
4、送出、審核、拿字號
辦法第 5 條:格式或內容不符的,衛生局會要求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就駁回;完成登錄的會給登錄字號。 字號綁的是業者本身,辦法第 9 條規定非食品業者取得字號的,主管機關要撤銷。所以字號不能借、不能共用, 廠商的字號是廠商的,團購主自己當賣方就要有自己的。
5、每年確認、30 日內變更、歇業廢止
辦法第 7 條:登錄內容有變更,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申請變更登錄;完成登錄後每年應申報確認登錄內容。 年度確認是在平台上把資料看一遍、按確認,即使一個字都沒改也要做,臺中市食藥處的頁面特別強調這一點。 哪一個月做,看衛生局的通知,各縣市會發提醒。歇業或不再做那個類別,依第 8 條申報廢止;沒申報被查到,衛生局會逕行廢止。
罰則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7 條:未依規定登錄、經要求限期改正屆期未改,或登錄不實,處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,情節重大的還可以命歇業、停業或廢止登錄。 衛福部 2014 年 12 月 11 日的新聞稿寫得很直接:2015 年 1 月 1 日起未完成登錄且限期改正未改,就是這個罰鍰區間。以上金額以官方公告為準。
小規模營業人:起徵點、稅率、發票與頁面要揭露的事
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賣東西,當月銷售額達到營業稅起徵點就要向國稅局辦稅籍登記;2025 年 1 月 1 日起,銷售貨物的起徵點是每月 10 萬元,銷售勞務是每月 5 萬元。這是財政部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告調高的,前一次調整是 2007 年,從 8 萬與 4 萬調到現在的數字,財政部估計約 12 萬家小規模營業人受惠。 團購賣的是貨,看 10 萬那一條。
辦了稅籍之後,多數個人賣家是「小規模營業人」,由國稅局按查定的銷售額課 1% 營業稅,每季開單,不用自己開統一發票。 當月銷售額達 20 萬元,或是國稅局核定你有使用統一發票的能力,就要改用統一發票,稅率變 5%,同時可以扣抵進項。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網路交易 Q&A 把這幾個門檻寫在同一頁,查證日 2026-09-23。
未達起徵點怎麼辦:可以暫免稅籍登記與營業稅,但那一年的網路交易所得還是要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。 「不用辦稅籍」跟「不用報所得」是兩件事,前者看每月銷售額,後者看你有沒有賺到錢。 另外,財政部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要求網路賣家在稅籍登記時登記網域名稱、網址與會員帳號,並在銷售網頁上清楚揭露統一編號與營業人名稱。 團購主用 LINE 群或表單收單,「銷售網頁」怎麼認定,直接問所轄國稅局。
把稅籍與登錄兩條線疊起來,順序是這樣:先有經常性的營利行為,再有當月達起徵點的稅籍登記,有了稅籍就進入衛福部公告的第二層,接著才是非登不可。 很多人問「先辦哪一個」,答案是稅籍在前,因為登錄平台的販售業第二層本來就是用「辦理稅籍登記者」來定義的。
代發 vs 自己出貨:責任差在哪
廠商代發時,包裝上的標示、產品責任保險、出貨單上的寄件人都是廠商的;自己進貨拆開分裝時,這三樣全部變成你的。代發的流程與運費切法寫在一件代發是什麼那一頁,這裡只講責任。
| 項目 | 廠商代發 | 自己進貨、分裝 |
|---|---|---|
| 包裝上的標示(品名、成分、有效日期、廠商) | 廠商的包裝,廠商負責 | 分裝後的新包裝,你負責 |
| 產品責任保險 | 廠商已投保,你不用 | 衛福部公告的投保對象是製造加工、輸入與餐飲業;有分裝行為的話,開辦前問衛生局你算不算 |
| 食品業者登錄的類別 | 販售業 | 依實際營業行為勾選,可能不只販售業 |
| 貼文與頁面上的宣稱 | 你負責 | 你負責 |
| 團員收到貨有問題 | 先找你,你依「名單錯還是出貨錯」找廠商 | 先找你,包裝與分裝過程的問題都在你這一段 |
| 出貨單上的寄件人 | 廠商 | 你 |
標示那一列是整張表最重的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2 條要求包裝食品標示品名、內容物名稱、淨重、食品添加物名稱、製造廠商或負責廠商資訊、原產地、有效日期與營養標示,食藥署的食品標示專區有各項的填法。 廠商的包裝已經把這些做完;你把它拆開、換成自己的小袋、貼自己的貼紙,這些項目就要重新出現在你的貼紙上,少一項就是標示不全。 用我們自己的品當例子:拉拉山黃金水蜜桃乾是 150 公克單包裝,成分逐字是「水蜜桃、糖、鹽」,有效日期印在袋上。 整包寄給團員,標示是我們的;拆開分成三小包,標示就要你自己重做,而且成分表不能只寫「水蜜桃」。
產品責任保險那一列要看衛福部 2021 年 9 月 28 日的公告:應投保的是具登記的製造加工業、輸入業與餐飲業(含辦理稅籍登記的製造加工與輸入業者),2022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;純販售業不在應投保的公告範圍。 最低保額是每人身體傷害 100 萬元、每一事故身體傷害 400 萬元、保險期間累計 1,000 萬元。 有分裝行為的團購主算不算製造加工,這一題跟登錄類別是同一題,一起問衛生局。
貼文與頁面上的宣稱那一列,兩邊都是你。廠商的包裝寫「水蜜桃、糖、鹽」,你的貼文寫「無糖」,這是你在做不實標示,不是廠商。 代發模式下貨不經你手,但文字經你手,出事時衛生局找的是貼文的人。
常見卡點:從供應端這一側看到的
問登錄的來信裡,卡住的點集中在四個,沒有一個是「不會填表」。我們是登錄過的一方,也接過不少團購主的問題;下面用第三人稱寫,每一個都不是個案。
卡點一:想借廠商的登錄字號
最常見的一封信是「你們有登錄字號嗎?我可以放在我的團購頁上嗎?」廠商的字號可以放在廠商的產品資訊裡, 但團購主自己是賣方的時候,頁面上需要的是團購主自己的字號,辦法第 9 條把「非食品業者取得字號」列為撤銷事由,借用兩邊都有事。 我們的回法固定:把字號查詢的方式告訴對方(登錄平台首頁可以查業者),請他核對我們的資料,然後把上面那張三情境表貼回去。
卡點二:以為登錄是一次性的
第二種信是隔了一年來問「我去年辦的字號還能用嗎」。字號本身不會過期,但每年的申報確認沒做,衛生局會發通知,通知沒理會就進入限期改正。 辦完之後把年度確認記進行事曆,跟報稅放在一起,是最省事的做法。地址、負責人、販售方式有變動的,30 日內要改,不要等年度確認一起改。
卡點三:健保卡註冊與平台是兩個系統
沒有自然人憑證的人多半用健保卡登入,卡在平台登入頁跳出「尚未註冊」。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是在健保署的網站做,要讀卡機與戶號,做完才回登錄平台。 來信描述「平台壞了」的,八成是這一步沒做。
卡點四:分裝之後才想到標示
第四種是進了一箱、拆開分裝、貼了自己設計的貼紙、開團賣完,然後有團員問「有效日期在哪」。 這時候補救的成本比開團前高很多:貼紙要重印、已出貨的要一一通知。來信要「大包散裝讓我自己分」的人,我們會先問一句「分裝後的標示誰做」, 多數人沒想過這題,想過之後大部分改成整包代發,標示留在我們的包裝上。
從我們這裡開團,登錄這件事怎麼配合
我們是已完成登錄的食品業者,包裝標示、有效日期、產品責任保險都在我們這一側做完。 純揪團的人,我們直接開單給每一位團員,你不需要任何登記; 賺價差、由我們代發的人,你自己的稅籍與販售業登錄自己辦,我們不會替你判斷達不達起徵點,但會在名單格式與出貨日這兩件事上配合到底(代發名單的六個欄位); 想拿大包散裝自己分的人,我們會先把標示這一題問清楚再談。 字號我們不外借,也不會問你要你的;廠商找團購主看的是別的東西,寫在如何找團購廠商的後半。
本頁為開團實務整理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;登錄範圍、罰則與起徵點以衛福部、食藥署、財政部公告及所在地衛生局、國稅局的認定為準,本頁引用的數字查證日為 2026-09-23。
常見問題
食品業者登錄怎麼申請?
到食藥署的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(俗稱非登不可),用工商憑證、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的健保卡登入,選你的產業類別(團購主多半是販售業),填五類資料:填報人基本資料、食品業者基本資料、產品資訊、倉儲場所資料、其他販售說明。送出後由所在地衛生局審核,通過會發登錄字號。也可以帶憑證到衛生局櫃台辦。
團購賣食品一定要登錄嗎?
看你有沒有落在衛福部公告的範圍。販售業的公告範圍是三種人:具工廠、商業或公司登記者;辦理稅籍登記者或經許可的攤販;辦理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的農民。純揪團、不賺價差、沒有稅籍,不在這三種裡。經常性開團賺價差、當月銷售達起徵點辦了稅籍,就在範圍內。以衛福部公告與所在地衛生局的認定為準。
食品業者每年需要登錄嗎?
登錄字號辦一次,不用每年重辦;但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 7 條規定,完成登錄後每年應申報確認登錄內容一次,在平台上把資料看一遍、按確認。內容有變更(換地址、換負責人、多了一種販售方式)要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申請變更登錄。歇業要申報廢止。
食品登記要多少錢?
衛福部、食藥署與各縣市衛生局的登錄說明頁都沒有列規費,平台本身沒有向業者收登錄費。實際會花的錢是憑證(自然人憑證有工本費,健保卡註冊不用)與、若你的類別需要投保產品責任保險,那筆保費。沒有登錄而被要求限期改正又沒改,罰鍰是 3 萬到 300 萬元。
小規模營業人是什麼?團購主算嗎?
指的是規模小、由國稅局查定課稅、按 1% 稅率繳營業稅、不用開統一發票的營業人。個人網路賣家當月銷售貨物達 10 萬元(2025 年 1 月 1 日起)要辦稅籍登記,多半就是以小規模營業人的身分課稅;當月達 20 萬元或被國稅局核定有開發票能力,就要改用統一發票,稅率 5%。經常性開團賺價差的團購主,達到門檻就算。
資料來源
- 食品藥物管理署-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(非登不可)
- 全國法規資料庫-《食品業者登錄辦法》(115 年 1 月 5 日修正;第 7 條每年申報確認、變更 30 日內)
- 食品藥物管理署-公告修正「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、規模及實施日期」第一點(110 年 4 月 28 日;販售業含辦理稅籍登記者)
- 財政部-「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調高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」新聞稿(2024 年 12 月 12 日;貨物 10 萬元、勞務 5 萬元)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-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 Q&A(起徵點、20 萬元開立統一發票、未達起徵點所得申報)
- 財政部賦稅署-網路賣家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應辦理稅籍登記(2025 年起貨物 10 萬元、勞務 5 萬元)
-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-「如何申辦食品業者登錄字號或完成年度資料確認」(憑證三種、線上或臨櫃)
- 食品藥物管理署-食品標示專區
價格與產期為 2026-08 整理,會因當年氣候與行情變動,實際以產地報價為準。 本文為選購與知識整理,不涉及任何健康或疾病相關建議;個別狀況請諮詢醫師或營養師。